“绝对低价、绝对实惠,1980元就能买集合6大功能的智能手机,你还犹豫什么?“电脑厂商直接销售,价格低到你想不到!” ……眼下,只要打开电视,无论清晨或者深夜,各种电视直销广告密密麻麻的让人目不暇接,主持人激情肆意的说词令不少观众蠢蠢欲动。尤其在上海,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令许多上海人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走进商场,货比三家,简单、快捷的购买方式显然更受欢迎,网络购物虽然值得考虑,但对于大多数整天与电脑为伍的上海人而言,在面对着冷冰冰的电脑一整天后,电视直销主持人的“演讲”显然更能吸引他们的目光。
然而,风头正劲的电视直销依然难掩几何级数的增长投诉。上周,本报收到读者关于电视直销网站“东方CJ”投诉信件,问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导购产品与实物不符以及二次收费的情况。作为“第三次销售革命”的朝阳产业,电视直销的状况究竟怎样?电视直销中的产品真的是物美价廉吗?直销广告中极富煽动性言辞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鬼把戏”?让我们一起走入本周焦点报道。
刷卡有误 货不对板 东方CJ投诉频发
家住闵行区梅龙镇阙先生7月初在“东方CJ”的电视导购节目中订购了一台卡西欧数码相机,但在到货到后却被接连刷走了两笔账单。“当时我还没留意,后来一看信用卡账单才发现不对劲,怎么一台卡西欧数码相机却有两笔消费,难道是银行计费系统出了问题?最后经多次确认才知道原来是送货员多刷了一笔单子。” 阙先生告诉记者,事后多次催讨被多刷的款项,但“东方CJ”却一直拖着不给。“我多次拨打他们的服务电话,但每一次接线员给出的处理结果与还款日期都不一样,我最近一次拨打投诉电话是7月26日,当时‘东方CJ’给我的承诺竟然还要等两个星期才能拿到。本来是因为老婆快生孩子了,所以才准备个相机,拍些照片。本想图个方便,没想到现在却得不偿失,浪费了这么多精力。而且这款相机我在使用后也发现了不少问题,看来以后不能相信电视直销,买东西还是要看实物才行啊。”
与阙先生不愉快的电视直销购物相比,消费者陈明达的电视购物经历也不顺畅。陈明达最近看了“东方CJ”的电视导购,通过电视直销购买了一台豆浆机,但收到货后却发现货不对板。他告诉记者,当时看电视导购,发现了主持人介绍的一台豆浆机非常符合自己心意,于是便下单买了回来,谁知道拿到手里一看却和当初电视说的有些出入。“看到产品后我就发现和电视里说的并不一样,便要求换购另外同等价格的机器,他们一下就拒绝了,并且告诉我一经出售,除非有质量问题,并且还要出具检测部门的报告后才能退换。但我觉得,电视直销的商品本来是比较抽象和模糊,况且销售这款产品的时候介绍的一些优点我并没发现,消费者要求更换,实属于合理要求。但东方CJ却非常蛮横的拒绝,这实际上就是对消费者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希望贵报能为我处理此事。”
短短一周内,记者接到两封关于东方CJ的消费者投诉,对此情况,记者也在第一时间联系了“东方CJ”。“东方CJ”公关部经理冯佳晨在接到记者反映的问题后表示,东方CJ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而且在本周已经处理完毕。“对于阙先生,主要是因为银行方面的刷卡系统出现问题,目前我们已经与银行取得联系,多刷的钱款已经退换给了阙先生;而消费者陈明达先生的问题,我们也已经与他联系过,陈先生之前在其它卖场的DM单上看到了一款豆浆机,但后来误以为我们销售的就是这款,所以订购了这台机器后才发现不符合。虽然这样,我们最后仍然帮陈先生退了货。”
然而,问题虽然已经解决,阙先生对此处理方法仍然颇有微词。“他们与银行之间的问题怎么能转嫁到我头上?拖了这么久才解决!” 阙先生表示,以后类似的问题肯定还会出现在其它消费者身上,是否还要消费者买单?“其实这个责任本就该由‘东方CJ’承担,先行退赔钱款,但现在却成了消费者替他们买单。这实在有点说不过去啊。”
好的太贵 便宜的不好 电视直销诚信遭质疑
作为被誉为继零售、超市之后的第三次销售革命的电视直销,借助荧屏在厂商和消费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为快节奏的现代人节约了时间,迎合了现代人求便、求快的生活节奏和生活方式。在韩国、日本,电视购物已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美国则为8%左右。中国的电视直销虽然在去年遭受到“信誉危机”,市场份额锐减,尽管如此,保守估计的40亿元人民币市场仍然值得期待。但是,电视直销中的暴利、虚假宣传、产品质量问题、不完善的售后服务仍是盘恒在电视直销发展道路上的一道难关。
以产品质量相对稳定的“东方CJ”为例,记者在其网站上看到,一款三星R25X008的笔记本报价7980元,但这款笔记本在徐家汇卖场的实际价格仅为6800元,有商家的价格甚至更低;奥林巴斯μ760数码相机,“东方CJ”报价为2099,在卖场的价格仅为1860元左右。由此可见,电视直销暴利惊人。而在其它地方电视台的电视直销节目中,对于产品性能的虚假宣传更是比比皆是:“我发誓这款产品绝对是市场最低价”、“这款手机可以用光能充电,绝对是高科技产品”等等宣传让人听的目瞪口呆。
“处罚力度不够是造成虚假宣传的原因之一。目前,企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可以由《产品质量法》来规范,而产品宣传涉嫌虚假则由《广告法》等相关规定来规范。但很多电视直销商家与电视台在合同上做手脚,将工商部门调查用的合同金额写的很小,这样即使遭遇处罚,他们的损失也不会很大,所以,按目前的处罚模式对商家、广告代理机构或电视台均无法起到管理和惩罚的效果。” 本报法律顾问陆伟强律师表示,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不够,而暴利则更加没有办法衡量。“只要消费者接受就不构成价格欺诈。但事实上,现在很多消费者对价格并不清楚,买之前也不仔细了解,买完以后才知道贵了,再想找商家理论也来不及了。在这一点上,我们国家应该参考一下欧美国家。美国法律规定,涉及电视直销的交易,消费者有权在3天之内退货并收回全部退款;在欧洲,消费者可以在7天之内无条件退货。假如消费者发现自己被欺诈,可以直接投诉,由相关机构出面免费帮助消费者维权。法律和管理部门对直销企业的欺诈行为处罚极其严厉。”
电视荧屏在很大程度上似乎已经沦为一个电视购物大卖场,种种功能齐全的高科技产品占据了电视频道。但这种仅靠嘴巴描绘出的“繁荣”景象又能维持多久?时下各大主流卖场都在倡导“体验消费”。对于电视直销所销售的IT产品,卖场又是如何看待。“现在消费者都很精明,只凭嘴巴讲,谁会相信?”百脑汇浦东店总王东荣表示,不可否认电视确实是一种很好的销售载体,但它的缺点也很明显,看的见摸不着,根本无法体验。而且现在电视直销的价格贵的太贵,便宜的东西又都基本是杂牌或者滞销产品,质量根本无法保障。”
电视直销缺乏行业标准,行业门槛低,造成鱼龙混杂的尴尬局面。如何借鉴国外电视购物成功的经验,找到自己的一片天地?监管部门怎样才能更有效地实施监督?让我们拭目以待。
CBI观点:一种崭新的销售模式却因为诚信缺失而日趋黯淡,这不能不令人遗憾。现在,“骗局”已经成了电视直销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代名词。电视购物方式的潜力不可否认,但要形成成熟的市场其基本要素就是要讲诚信,要遵守基本的商业规则。电视台以及相关检查部门应该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对电视购物产品的可信度严格把关,否则毁掉信誉的不仅是相关的电视台,媒体的形象在市民心中的公信力也将大大下降。作为消费者个人,更要随时绷紧产品质量这根弦,不但要讲方便,也要讲质量和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明白消费快乐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