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你身边的DM广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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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5-21 09:26:14
/ 个人分类:百无聊赖
相信有不少人都在自己家里的邮箱中收到过各种各样的广告单。有些DM广告单中的信息的确也是用户需要的,但是老轩建议,当我们收到陌生地方投递来的DM广告宣传单时一定要多加个心眼,不要轻易就作出购买行为。
上周,读者赵先生来信说,在今年4月23日的时候,他收到了一份《巧思家庭购物》的DM广告,资料印刷得很精美,很吸引人,打开一看,里面的东西确实很便宜,很实用。再一看封底还是上海的公司,400免费电话一应俱全,最吸引人的就是“30天无条件退换货承诺”这句话。“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4月24日我打电话订购了100多元的产品,接电话小姐很热情,一切感觉都是很正规的公司。25日中午产品送到了家里,速度相当快,因为我不在家,是我夫人接收的。晚上我回家一看,发现有问题了,东西很粗糙,一套5合一的挖耳勺非常毛糙,根本就不能用,我立刻就致电该公司,要求把这东西要求退货,工号3431的工作人员接受了我的要求,并答应尽快处理此事。4月26日我又使用了另外一款产品---煤气节能罩,真是还不如不用,用完以后厨房煤气灶具全是黑灰,真是把我气死了,我又立刻致电该公司,诉说了上述情况,要求将挖耳勺还有剩余的2套煤气节能罩全部退货,工号为3402的工作人员接受了我的要求,并答应尽快处理此事,因为时间临近51节,因为我们约定5月3日他们将派人来处理此事。5月3日我等了一天不见人来,晚上5点30分我又致电400电话,3422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说5月4日肯定来处理此事,我也明确告诉他们,明天不来我就要进行投诉,她说知道了。时至今日,该公司还是无动于衷,无人问津此事情,我真是感到遗憾。今天借助此论坛,我想与我一样遭遇的人发出号召,我们一起找巧思购物公司去理赔,还有奉劝其他消费者千万不要相信该公司。”
记者拨打了该公司的400电话,奇怪的是这个电话只有咨询和购买,没有投诉专线。记者按了咨询专线,但是电话里一直说座席忙。在此,记者希望读者朋友们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轻易就作出购买行为,避免自身利益受损;同时也希望该公司能和我们联系,妥善解决此事。
对此,本报法律顾问陆伟强律师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邮购方式或预付款方式购买商品的,经营者应当按约定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其承诺的产品标准及性能条件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并退还货款。同时还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我们也在栏目中多次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通过以上方式购物时,应当在收到商品的同时对商品进行检验、调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拒收或拒付款项等措施,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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