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买了原装电池居然不用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6-18 09:20:41 / 个人分类:百无聊赖


 

  买商品要找正规商家,这点看来我们的读者已经深知。上周,读者吴小姐给我们来信说,因为经常看我们的报纸,她在购买商品时总会找正规商家,找大型商场。不过最近,她却碰上了件窝火的事。今年初,她在MOTO指定的专卖店中购买了一块原装电池。最近在使用时却发现这块原装电池坏了。“去天津路188号检测,他们承认电池霉掉了并有漏液现象,但因为电板上有非原装充电器的划痕就不能保修。这个非原装充电器是当时商家配给的,我们当然会使用。而且当时没人和我们说用过非原装充电器就不能保修的。现在电板不能使用明显是因为漏液,跟划痕无关的。”
  事后,记者联系了MOTO上海公司,对方表示将和维修部沟通下,妥善处理此事。看来,大家在正规商家那里购买商品时,也要注意一些细节,尽可能的问清楚相关的事宜,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本报法律顾问上海纽思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陆伟强律师指出:依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手机电池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性能故障的,由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电池;更换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规定》亦明确了不属于上述三包范围的情形,但是本起投诉中销售者主张的“电池有非原装充电器的划痕”并不属于非三包范围,并且该消费者购买的电池经检测确实存在发霉漏液的问题,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进行更换或按消费者要求办理退货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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