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液晶,不能兼容应当明确告之!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6-19 09:10:35 / 个人分类:百无聊赖

本报读者马先生来信反映:“5月2号我在上海苏宁古美店买了两台夏普液晶,一台是32BK8,一台是37BX6。买回家后发现这两台液晶都有一个问题,就是用厂家的多媒体HDMI(高清)测试仪器可以播放,而用我电脑的HDMI则无法正常播放。厂家说这是不兼容,和质量无关后就走了。我很无奈,不知道不兼容是不是质量问题,可以退货么?”
接投诉后,记者联系了夏普服务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面有很多原因。“第一,用户可以查一下电脑的HDMI是否能传输信号;第二,如果显示出来不兼容的话,应该是电视机已经感应到了信号,需要检查一下电脑的HDMI设置是否正确;另外,因为显卡的种类很多,所以建议检查下显卡,如果可能的话更换下显卡试试。”记者随即此反馈给马先生,他表示将去试下。 
陆伟强律师:除非生产商和销售商有特别提示的外,消费者有理由认为该设备应当具备通用性,能够兼容任何关联的设备。如果该设备不具备兼容性,消费者就有理由认为该设备存在着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货,销售者应当给予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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